专利产品怎样认定侵权责任?


认定专利产品的侵权责任,需要从多个方面进行综合考量。 首先,要明确专利权的保护范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五十九条规定,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以其权利要求的内容为准,说明书及附图可以用于解释权利要求的内容。简单来说,权利要求书里写了该专利保护的具体内容,这就是认定侵权的基础范围。比如,一个发明创造在权利要求书中写明了包含某些特定的技术特征,那么其他人的产品只有包含了这些特定技术特征,才可能构成侵权。 其次,判断是否存在侵权行为。这主要看被控侵权产品或者方法是否落入了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一般采用“全面覆盖原则”,即被控侵权产品或者方法的技术特征与专利权利要求所记载的全部技术特征一一对应并且相同。如果被控侵权产品缺少专利权利要求中的某一个技术特征,通常不构成侵权;但如果被控侵权产品除了包含专利权利要求的全部技术特征外,还增加了其他技术特征,同样构成侵权。此外,还有“等同原则”,当被控侵权产品的某个技术特征与专利权利要求中的相应技术特征虽然在字面表述上不同,但在手段、功能和效果上基本相同,并且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无需经过创造性劳动就能够联想到,也应认定构成侵权。 然后,需要确定侵权人的主观过错。虽然在专利侵权判定中,一般实行无过错责任原则,即无论侵权人是否有主观故意,只要其实施了侵权行为,就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在确定赔偿数额时,侵权人的主观过错程度会作为一个考虑因素。如果侵权人是故意侵权,可能会面临更高的赔偿数额。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七十一条规定,对故意侵犯专利权,情节严重的,可以在按照上述方法确定数额的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确定赔偿数额。 最后,要考虑侵权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的因果关系。专利权人必须证明其因侵权人的侵权行为遭受了损失,并且这种损失与侵权行为之间存在直接的因果关系。例如,由于侵权产品的市场竞争,导致专利权人的专利产品销售量下降、利润减少等。只有同时满足上述几个方面的条件,才能认定专利产品的侵权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