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同学欠钱不还应该到什么地方起诉?

我有个同学欠我钱一直不还,我打算走法律途径解决。我不太清楚应该到哪里去起诉他,是他的户籍所在地,还是他现在住的地方呢?我想了解一下具体该去哪个地方的法院起诉,希望能得到准确的回复。
展开 view-more
  • #欠款起诉
  • #法院管辖
  • #民间借贷
  • #民事诉讼
  • #同学欠款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如果同学欠钱不还,要起诉的话,一般是到该同学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基层人民法院。 这里解释一下住所地和经常居住地。住所地通俗来讲就是这个人户口本上登记的地址;经常居住地呢,就是这个人连续居住满一年以上的地方,不过在医院就医这种情况不算哦。要是同学的户籍地址和他实际常住的地方不一样,那么就由经常居住地的基层人民法院来管这个案子。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另外,如果你们之间有关于借贷合同履行地的约定,并且这个约定是合法有效的,那么合同履行地的法院也可能有管辖权。这是因为《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要是涉及的被告同学不止一个,而且这些被告的户籍地址或实际常住地分别在不同的基层人民法院辖区内,那么这些基层人民法院都有权力管这个案子,你可以从中选一个法院去起诉。 相关概念: 住所地:指公民户籍登记的地址。 经常居住地:公民离开住所地最后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住医院治病的除外。

avatar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suggest-qr
mobile-suggestion
qr why
mobile-cta-laywer cta-laywer
免费法律咨询 3423名律师在线 3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联系立即拨打立即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