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企业所得税法如何界定来源于境内的所得?

我经营着一家企业,在业务拓展过程中涉及到不同地区的收入。我不太清楚企业所得税法里是怎么界定哪些所得是来源于境内的。比如我们和境外企业合作,部分业务在境内完成,部分在境外完成,这种情况的收入算境内所得吗?想了解下具体的界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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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境内所得界定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企业所得税法中对来源于境内所得的界定,对于准确计算企业应纳税额至关重要。下面为您详细介绍不同类型所得的界定方式。 首先是销售货物所得。简单来说,就是看交易行为发生的地点。如果销售货物的交易过程是在我国境内完成的,那么这个所得就来源于境内。比如,一家企业在国内将自己生产的产品卖给国内的客户,这笔销售所得就是境内所得。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七条规定,销售货物所得,按照交易活动发生地确定。 提供劳务所得,是按照劳务发生地来确定是否为境内所得。比如,一家建筑企业在国内为某个项目提供建筑劳务,那么其获得的劳务收入就属于来源于境内的所得。这也是依据上述条例的规定,提供劳务所得,按照劳务发生地确定。 转让财产所得的界定相对复杂一些。对于不动产转让所得,以不动产所在地来判断。如果企业转让的是位于我国境内的不动产,那转让所得就是境内所得。对于动产转让所得,按照转让动产的企业或者机构、场所所在地确定。若转让动产的企业是在我国境内注册登记的,其动产转让所得通常属于境内所得。权益性投资资产转让所得则按照被投资企业所在地确定。要是被投资企业在我国境内,转让该权益性投资资产的所得就是境内所得。 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所得,按照分配所得的企业所在地确定。如果分配股息、红利的企业是我国境内的企业,那么企业获得的这部分权益性投资所得就来源于境内。 利息所得、租金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按照负担、支付所得的企业或者机构、场所所在地确定,或者按照负担、支付所得的个人的住所地确定。比如,境内企业向境外企业支付利息,如果该利息负担方是境内企业,那么这笔利息所得就视为来源于境内的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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