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境外从事诈骗如何认定罪名?

我在境外工作,最近听说这边有一些人在搞诈骗活动。我很担心如果不小心卷入其中或者只是在不知情的情况下有一些关联,会被认定犯罪。我想知道在境外从事诈骗,国内法律是怎么认定罪名的呢?依据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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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境外诈骗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境外从事诈骗活动如何认定罪名是一个复杂且重要的法律问题。下面将从管辖权、认定标准、法律依据等方面为您详细解答。 首先,我国刑法对我国公民在境外犯罪有管辖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犯本法规定之罪的,适用本法,但是按本法规定的最高刑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可以不予追究。也就是说,即使是在境外实施诈骗行为,只要犯罪主体是中国公民,我国法律就有权管辖。 对于诈骗罪的认定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这里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根据相关司法解释,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在境外实施诈骗行为,其行为特征和认定方法与国内基本一致。主要看是否具有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例如,通过网络平台虚构投资项目,吸引他人投资,然后卷款跑路,这显然符合诈骗罪的构成要件。 此外,如果境外诈骗行为同时触犯我国刑法规定的其他罪名,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比如,如果诈骗过程中还涉及伪造公文证件等行为,可能会同时构成伪造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等,此时会按照较重的罪名来定罪量刑。 总之,在境外从事诈骗活动,我国法律会根据犯罪主体、行为特征、诈骗数额等多方面因素来认定罪名,并依法进行惩处。这体现了我国法律对公民合法财产权益的保护,以及对犯罪行为的零容忍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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