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如何界定赌博罪,赌博罪的共犯要怎么确定?

我最近参与了一个牌局,大家都有输赢金钱的情况。我有点担心这算不算赌博罪。而且我发现有几个人好像在里面起到了辅助作用,这种情况他们算赌博罪的共犯吗?我想知道法律上是如何界定赌博罪以及怎样确定赌博罪的共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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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赌博罪界定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赌博罪是指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行为。在日常生活中,偶尔与亲朋好友进行小额的娱乐性打牌活动,通常不构成赌博罪,但如果涉及到一些特定情形,就可能被认定为犯罪。 首先,我们来看如何界定赌博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一款规定,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这里的“以营利为目的”是关键,即行为人实施赌博行为是为了获取钱财,而不是单纯的娱乐。“聚众赌博”是指组织、招引多人进行赌博,本人从中抽头渔利。比如,张三经常在自己家里组织其他人打牌,并从中抽取一定比例的费用,这种行为就可能构成聚众赌博。“以赌博为业”是指以赌博所得为其生活或者挥霍的主要来源。例如,李四没有其他正当职业,长期靠赌博赢钱来维持生活,这种情况就属于以赌博为业。 此外,根据相关司法解释,以营利为目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刑法第三百零三条规定的“聚众赌博”:(一)组织3人以上赌博,抽头渔利数额累计达到5000元以上的;(二)组织3人以上赌博,赌资数额累计达到5万元以上的;(三)组织3人以上赌博,参赌人数累计达到20人以上的;(四)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10人以上赴境外赌博,从中收取回扣、介绍费的。 接下来,我们说说赌博罪的共犯如何确定。根据刑法理论和相关规定,明知他人实施赌博犯罪活动,而为其提供资金、计算机网络、通讯、费用结算等直接帮助的,以赌博罪的共犯论处。比如,王五明知赵六在组织赌博活动,还为其提供场地,那么王五就可能被认定为赌博罪的共犯。共犯在主观上必须有共同的犯罪故意,即知道自己的行为是在帮助他人实施赌博犯罪,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的发生。在客观上,共犯实施了帮助赌博犯罪的行为。 总之,在判断是否构成赌博罪以及是否存在共犯时,需要综合考虑行为人的主观目的、行为方式、参与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如果对自己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存在疑问,建议及时咨询专业的法律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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