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技术产品收入该如何界定?


高新技术产品收入的界定是一个较为复杂但有明确规则的过程。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高新技术产品收入的概念。高新技术产品收入是指企业通过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取得的产品(服务)收入与技术性收入的总和。产品(服务)收入就是企业销售自己研发生产的高新技术产品或者提供相关服务所获得的收入;技术性收入则包括技术转让收入、技术服务收入和接受委托研究开发收入等。 在我国,界定高新技术产品收入主要依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规定,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条件之一是近一年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同期总收入的比例不低于60%。这就意味着要准确界定高新技术产品收入对于企业认定高新技术企业至关重要。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对高新技术产品(服务)的界定给出了更详细的说明。它要求产品(服务)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该领域包括电子信息、生物与新医药、航空航天、新材料、高技术服务、新能源与节能、资源与环境、先进制造与自动化等八大领域。只有属于这些领域内的产品(服务)所产生的收入才有可能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产品收入。 同时,企业需要有核心知识产权作为支撑。也就是说,企业的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是要建立在其拥有的专利、软件著作权等核心知识产权基础之上的。如果产品(服务)没有相应的知识产权,那一般不能认定为高新技术产品(服务),其收入也就不能算入高新技术产品收入。 此外,企业还需要对高新技术产品收入进行合理的核算。要按照相关规定设置高新技术产品收入辅助核算账目,准确记录和归集高新技术产品收入。核算过程要清晰、准确,能够提供相关的凭证和依据,以便在认定和审查过程中进行核实。 总之,界定高新技术产品收入需要综合考虑产品(服务)所属领域、核心知识产权以及核算情况等多方面因素,并且要严格遵循相关的法律规定和政策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