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技术企业研发费用有哪些规定?


高新技术企业研发费用是指企业在开展研发活动过程中产生的各项费用。研发活动就是企业为了获得科学与技术新知识,创造性运用科学技术新知识,或实质性改进技术、产品(服务)、工艺而持续进行的具有明确目标的活动。 在我国,关于高新技术企业研发费用有诸多规定。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研发费用的范围涵盖人员人工费用,也就是直接从事研发活动人员的工资薪金、基本养老保险费等;直接投入费用,像研发活动直接消耗的材料、燃料和动力费用等;折旧费用与长期待摊费用,即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设备和在用建筑物的折旧费等;无形资产摊销费用,指用于研发活动的软件、专利权、非专利技术的摊销费用;设计费用,为新产品和新工艺的构思、开发和制造,进行工序、技术规范等设计发生的费用;装备调试费用与试验费用,包括工装准备过程中研究开发活动所发生的费用;委托外部研究开发费用,企业委托境内外其他机构或个人进行研究开发活动所发生的费用;其他费用,如技术图书资料费、资料翻译费等。不过其他费用一般不得超过研究开发总费用的20%。 在税务方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一定比例在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一定比例在税前摊销。例如,制造业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自2021年1月1日起,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100%在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自2021年1月1日起,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200%在税前摊销。 对于研发费用的核算和管理,企业需要设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专用研究开发费用辅助核算账目,对每个研发项目进行单独核算,准确归集核算当年可加计扣除的各项研发费用实际发生额。同时,企业要对研发费用和生产经营费用分别核算,准确、合理归集各项费用支出,对划分不清的,不得实行加计扣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