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发费是否属于管理费用?
我公司正在进行一些研发项目,产生了不少费用。在做财务核算时,我有点拿不准研发费到底是不是管理费用。如果算管理费用,在税务处理和财务报表呈现上就有对应的操作;但要是不算,处理方式又不同。所以想了解下从法律规定层面,研发费到底属不属于管理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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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财务和税务处理中,研发费用是否属于管理费用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我们来解释一下管理费用和研发费用这两个概念。管理费用是企业行政管理部门为组织和管理生产经营活动而发生的各项费用。它涵盖的范围比较广泛,像公司经费、工会经费、董事会费、聘请中介机构费、咨询费、诉讼费、业务招待费等都属于管理费用。而研发费用是指企业进行研究与开发无形资产过程中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研发活动直接消耗的材料、燃料和动力费用,研发人员的工资、奖金等。 从会计核算的角度,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6号——无形资产》规定,企业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支出,应当区分研究阶段支出与开发阶段支出。研究阶段的支出,应当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也就是通常计入管理费用。而开发阶段的支出,如果满足一定条件,可以确认为无形资产,不满足条件的则计入当期损益,也可能会计入管理费用。 在税务处理方面,企业发生的研发费用,符合规定的可以享受加计扣除等税收优惠政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企业为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照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研究开发费用的一定比例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一定比例摊销。 所以,研发费用并不一定直接等同于管理费用。如果研发处于研究阶段或者开发阶段不满足资本化条件的部分,通常会计入管理费用;而开发阶段满足资本化条件的支出,会形成无形资产成本。企业在进行会计核算和税务处理时,要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会计准则的要求准确区分和处理研发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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