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界定夫妻共同财产?


在婚姻关系中,夫妻共同财产的界定是一个很重要的问题,它关系到夫妻双方在财产方面的权益。下面就为您详细介绍如何界定夫妻共同财产。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夫妻共同财产的概念。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共同拥有的财产。这里的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是指从结婚登记开始,到离婚或者一方死亡时为止的这段时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是工资、奖金、劳务报酬。这包括夫妻双方在工作中获得的各种收入,比如每月的工资、年终奖金,以及通过劳务活动获得的报酬等。二是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例如夫妻共同经营一家店铺所获得的利润,或者投资股票、基金等获得的收益。三是知识产权的收益。如果夫妻一方或者双方在婚姻期间因为创作作品、发明创造等获得的知识产权收益,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四是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也就是说,一般情况下,夫妻一方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是共同财产,但如果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则不属于共同财产。五是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这是一个兜底条款,实际生活中可能会有一些其他情况的财产也被认定为共同财产。 同时,《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也规定了属于夫妻一方个人财产的情形:一方的婚前财产,比如在结婚前购买的房产、车辆等;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因为这是对一方身体伤害的补偿,具有特定的人身属性,所以属于个人财产;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像男士专用的剃须刀、女士专用的化妆品等;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在界定夫妻共同财产时,需要综合考虑财产的取得时间、来源、性质等因素。如果遇到复杂的情况,建议咨询专业的律师,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