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个人财产与夫妻共同财产该如何界定?


夫妻个人财产和夫妻共同财产的界定是一个在婚姻关系中非常重要的问题。 首先来说夫妻共同财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是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简单来说,就是夫妻双方在工作中获得的收入都属于这一类;二是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比如夫妻一起做生意赚的钱,或者投资股票等获得的收益;三是知识产权的收益,像夫妻一方创作作品获得的稿费等;四是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除外;五是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例如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等。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接着讲夫妻个人财产。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方的婚前财产,就是在结婚前个人已经拥有的财产;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比如因交通事故获得的伤残赔偿金;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像男士专用剃须刀、女士专用化妆品等;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例如军人的伤亡保险金、伤残补助金等。 在实际生活中,如果夫妻双方对于财产的归属有明确书面约定,那么按照约定来确定财产性质。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就适用上述法律规定。这样能清晰地划分夫妻个人财产与共同财产,保障双方合法权益。 相关概念: 知识产权:指人们就其智力劳动成果所依法享有的专有权利,比如著作权、专利权、商标权等。 遗嘱:是指人生前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对其遗产或其他事务所作的个人处理,并于创立遗嘱人死亡时发生效力的法律行为。 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