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占他人财产怎样认定为诈骗?


要明确,侵占他人财产和诈骗是两种不同的法律概念,不过在特定情形下,侵占他人财产的行为可能符合诈骗的认定标准。 先解释一下这两个概念。侵占他人财产,指的是非法占有他人交给自己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并且拒不归还。简单来说,就是别人把东西交给你保管,或者东西不小心落在你这儿了,你却不想还回去。而诈骗则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比如,骗子编造一个虚假的事情,让你相信后把钱交给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该法第二百七十条规定,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 侵占他人财产要认定为诈骗,关键在于是否存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行为。比如,甲声称帮乙保管一批货物,实际上甲一开始就没打算归还,并且编造了货物被损坏等虚假理由来欺骗乙,这就可能构成诈骗。因为甲通过虚构货物损坏的事实,让乙误以为货物真的没了,从而达到非法占有货物的目的。另外,认定是否构成诈骗还需要考虑行为人的主观故意。如果行为人在占有财产时就有非法占有的故意,并且使用了欺骗手段,就更倾向于认定为诈骗。但如果只是单纯的侵占,没有欺骗行为,那就按照侵占罪来处理。 此外,数额也是一个重要的考量因素。只有达到一定数额标准,才会构成相应的犯罪。不同地区对于数额较大的标准可能会有所不同,一般需要参照当地的司法实践和相关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