帮信罪怎样才算情节严重?


帮信罪,全称为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就是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还为其提供技术支持、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非法利用信息网络、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规定,以下这些情形会被认定为“情节严重”: 第一,为三个以上对象提供帮助。就是说你帮了三个或者更多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的人。比如,同时给三家进行网络诈骗的公司提供服务器托管服务。 第二,支付结算金额二十万元以上。比如,你为实施犯罪的人提供支付结算渠道,经过这个渠道流转的资金达到二十万元以上。 第三,以投放广告等方式提供资金五万元以上。例如,通过投放广告等手段为犯罪活动提供了价值五万元以上的资金支持。 第四,违法所得一万元以上。即你从帮助他人实施信息网络犯罪活动中,获利达到一万元以上。 第五,二年内曾因非法利用信息网络、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危害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受过行政处罚,又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的。就是之前因为类似相关违法活动被处罚过,还继续帮别人搞信息网络犯罪相关的事。 第六,被帮助对象实施的犯罪造成严重后果的。比如,被你帮助的人实施诈骗,导致被害人自杀等严重后果。 此外,确因客观条件限制无法查证被帮助对象是否达到犯罪的程度,但相关数额总计达到前述标准五倍以上,或者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也应当以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 帮信罪的设立,是为了打击那些为网络犯罪提供各种帮助的行为,即便没有直接参与犯罪实施,但提供帮助也可能构成犯罪。大家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一定要注意不要随意为他人的可能涉嫌犯罪的网络活动提供帮助。 相关概念: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就是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还为其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的犯罪行为。 支付结算金额:就是在帮助他人实施犯罪过程中,涉及资金流转、交易等结算的金额总数。 违法所得:是指通过违法犯罪行为获取的利益金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