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发票开错后如何销毁?


当机动车发票开错后,不能随意销毁,需要遵循一定的流程和规定。首先,我们要了解几个重要的法律概念。机动车发票是指销售机动车(不包括二手车)的单位和个人通过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开票软件中机动车发票开具模块所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它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商事凭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及其实施细则,开具发票后,如发生开票有误、销售退回等情形,需要开具红字发票进行冲销。对于机动车发票开错后的处理,具体步骤如下:第一步,收回原发票并注明“作废”字样或取得对方有效证明。如果是当月开具的机动车发票开错,在符合作废条件的情况下,即在销售方未抄税并且购买方未认证的情况下,可在开票系统中直接作废该发票。这里的符合作废条件,简单来说就是发票开具时间还在当月,而且销售方还没把发票信息上传到税务系统,购买方也没有在自己的税务系统里认证这张发票。第二步,如果不符合当月作废条件,比如发票已经跨月了,就需要开具红字发票。开具红字发票要先在开票系统中填开《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税务机关通过网络接收纳税人上传的《信息表》,系统自动校验通过后,生成带有“红字发票信息表编号”的《信息表》,并将信息同步至纳税人端系统中。销售方凭税务机关系统校验通过的《信息表》开具红字专用发票,在新系统中以销项负数开具。第三步,关于销毁问题。作废的发票和开具红字发票后对应的原错票,都要妥善保管,不能随意销毁。按照规定,开具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税务机关的规定存放和保管发票,不得擅自损毁。已经开具的发票存根联和发票登记簿,应当保存5年。保存期满,报经税务机关查验后销毁。所以,在保存期内,这些错票需要放置在安全、干燥的地方妥善保存,防止丢失、被盗、霉变等情况发生。总之,机动车发票开错后不能随意销毁,要按照先作废或冲红,再妥善保存一定期限,最后按规定报经税务机关查验后销毁的流程来处理,以确保符合法律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