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赔偿后如何取消合同协议?


在工伤赔偿情境下,若想取消合同协议,我们需要先明确一些法律概念。合同协议本质上是双方或多方达成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约定,一旦签订,通常是要遵守执行的。不过,在某些法定情形下,是可以取消合同协议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这就好比在工伤赔偿协议签订时,一方对赔偿金额、赔偿项目等存在重大误解,比如误以为某些费用已经包含在协议赔偿范围内,但实际上没有,这种情况下就可以以重大误解为由请求撤销协议。 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例如,单位在签订协议时故意隐瞒了一些重要的工伤赔偿信息,导致你做出了错误的意思表示,那么你就可以根据此条规定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第一百五十条规定,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胁迫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若在签订协议时,你受到了单位的胁迫,比如威胁不给你后续治疗费用等,迫使你签订了协议,你也能通过法律途径来撤销。 第一百五十一条规定,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显失公平的,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如果工伤赔偿协议的内容明显不公平,比如赔偿金额远远低于法定标准,而你当时因为受伤急需用钱等处于不利状态,那么该协议就可能被认定为显失公平,你可以请求撤销。 需要注意的是,取消合同协议不能自行单方面宣布,必须向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提出请求。并且,要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撤销权。如果重大误解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内没有行使撤销权,或者当事人受胁迫,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撤销权就会消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