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协议赔偿能够反悔吗


工伤协议赔偿一般情况下是不能反悔的,不过存在特殊情形时可以反悔。 首先,在工伤赔偿协议全面履行之后,通常不能再起诉。因为协议履行完毕,具体的诉讼请求以及支持这些请求的事实和理由就不存在了,此时起诉法院不会受理。 但是,如果存在以下这些特殊情况,是可以反悔的: 一是协议存在重大误解。就是说签订协议时,对重要事项理解错误,比如对工伤的严重程度、赔偿项目等有错误认识。像以为只是小伤,结果后来发现伤情严重,需要更多治疗费用和赔偿,这种就可能构成重大误解。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二是受到欺诈。一方故意隐瞒真实情况或提供虚假信息,让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签订协议。比如单位故意不告知某些赔偿项目,导致劳动者少获得赔偿。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三是遭遇胁迫。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迫使对方签订协议。例如以不支付工资、解除劳动关系等威胁劳动者签订不合理的赔偿协议。 四是显失公平。如果协议约定的赔偿数额与法定工伤保险待遇标准相差悬殊,明显对劳动者不利,就可能构成显失公平。比如劳动者应得赔偿10万,协议却只给了2万,这种情况就可能被认定显失公平。 对于未经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工伤赔偿私了协议,如果劳动者实际所获补偿明显低于法定工伤保险待遇标准的,也可以变更或撤销补偿协议 。 另外,如果是经劳动争议仲裁达成一次性补偿协议的,一般不可以反悔;私了协议在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前提出的,通常也不可以反悔。 相关概念: 重大误解:指行为人因对行为的性质、对方当事人、标的物的品种、质量、规格和数量等的错误认识,使行为的后果与自己的意思相悖,并造成较大损失的行为。 显失公平:一方当事人利用优势或者利用对方没有经验,致使双方的权利与义务明显违反公平、等价有偿原则。 欺诈:一方当事人故意告知对方虚假情况,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诱使对方当事人作出错误意思表示。 胁迫:以给公民及其亲友的生命健康、荣誉、名誉、财产等造成损害,或者以给法人的荣誉、名誉、财产等造成损害为要挟,迫使对方作出违背真实的意思表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