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私了后还能获得赔偿吗?


工伤私了后是否还能获得赔偿,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 若双方在自愿、平等、诚实守信的基础上达成和解协议,该协议已完全履行,且未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那么通常无法再次主张工伤赔偿权益。比如,双方经充分协商,明确赔偿金额和项目后,按协议履行完毕,且协议内容合法合理,这种情况下一般不能再要求赔偿。 然而,若存在以下情形,受伤职工仍可主张赔偿: 1. 协议未履行:双方虽达成协议,但用人单位未按照协议约定支付赔偿款项,职工可要求其履行协议或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例如,协议约定分阶段支付赔偿款,但用人单位支付一部分后就不再支付剩余款项。 2. 未经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是确定工伤赔偿的重要依据。如果协议是在未进行这些程序的情况下签订的,职工后续可以申请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根据鉴定结果要求用人单位按照法定标准进行赔偿。比如,职工受伤后匆忙与单位签订赔偿协议,但未进行工伤认定,后来发现伤情比预期严重,可重新申请认定并索赔。 3. 协议存在欺诈、胁迫、乘人之危或显失公平的情形:若用人单位在签订协议时采取欺诈、胁迫等手段,使职工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签订协议,或者协议内容明显不公平,职工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该协议,要求用人单位按照法定标准赔偿。例如,用人单位欺骗职工说其伤情不严重,诱导职工签订低额赔偿协议,职工后来发现实际伤情严重,可申请撤销协议并重新索赔。 相关法律依据如下: - 《工伤保险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职工与用人单位发生工伤待遇方面的争议,按照处理劳动争议的有关规定处理。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第三人实施欺诈行为,使一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方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欺诈行为的,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