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事故是在出院后追究还是当时追究?
我在医院治疗期间感觉医生的操作可能有问题,但还没确定是不是医疗事故。现在快到出院时间了,我想知道是现在就追究这件事,还是等出院之后再追究呢?想了解下这两种时间点追究各有什么利弊,法律上是怎么规定的。
展开


医疗事故既可以在当时追究,也可以在出院后追究。 首先来说说为什么都可以。医疗事故发生时,患者正处于医疗过程中,如果发现问题及时追究,能及时固定一些现场证据,比如当时的医疗设备状态、医护人员的操作情况等,也能让医院及时重视并处理。而且在治疗过程中解决,患者不用来回奔波,还能及时得到救治方面的调整。 而出院后追究也是可行的。《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三十七条规定,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身体健康受到损害之日起1年内,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六条第一款也提到,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一年。这意味着出院后只要在规定时效内追究都是被法律允许的。出院后追究有个好处,就是患者的病情基本稳定,治疗也告一段落,这时能更全面、准确地评估医疗事故对身体造成的损害后果,比如是否留下后遗症等。 不过,无论是当时追究还是出院后追究,都要注意保留好关键证据,像病历、检查报告、诊断证明、用药清单等,这些证据对于确定是否属于医疗事故以及责任划分至关重要。 相关概念: 医疗事故: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 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是当事人认为发生了医疗事故,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要求处理该争议的申请,申请书中要写明申请人基本情况、有关事实、具体请求及理由等。 诉讼时效:指民事权利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在法定的时效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当时效期间届满时,债务人获得诉讼时效抗辩权。在医疗事故中,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诉讼时效就是一年。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