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犯罪未遂该如何认定?

我朋友之前参与了一起盗窃事件,他原本计划进入一户人家偷东西,都已经潜入房间了,但因为听到外面有警笛声,就害怕跑掉了,东西也没偷成。现在警察在调查这件事,我们不太清楚这种情况算不算是犯罪未遂,想了解下犯罪未遂到底是怎么认定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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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犯罪未遂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犯罪未遂是一个重要的刑法概念,它指的是犯罪分子已经着手实行犯罪,但由于其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要理解犯罪未遂的认定,我们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分析。 首先是“已经着手实行犯罪”。这意味着犯罪人已经开始实施刑法分则所规定的具体犯罪构成要件的行为。比如说在盗窃罪中,当犯罪人进入他人住宅,开始寻找财物并准备实施窃取行为时,就可以认为已经着手实行犯罪了。这种行为是具有现实危险性的,已经对刑法所保护的法益造成了直接的威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只有当犯罪行为达到着手这一阶段,才有可能构成犯罪未遂,如果只是在准备工具、制造条件阶段,那一般属于犯罪预备。 其次是“犯罪未得逞”。这是犯罪未遂与犯罪既遂的关键区别。犯罪既遂是指犯罪行为已经完全符合刑法分则规定的某一具体犯罪的全部构成要件。而犯罪未得逞就是指犯罪行为没有达到既遂的状态。不同的犯罪,其未得逞的判断标准也不同。例如在故意杀人罪中,如果被害人没有死亡,就属于犯罪未得逞;在诈骗罪中,如果被害人没有基于错误认识而处分财产,犯罪人没有取得财物,也属于犯罪未得逞。 最后是“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这是指违背犯罪分子本意的原因,这些原因使得犯罪行为无法继续进行下去或者无法达到既遂状态。意志以外的原因可以分为多种类型,包括外界的客观障碍,如上面提到的听到警笛声,还有自身能力的限制,比如犯罪人在实施犯罪过程中突然生病、体力不支等。这些原因是犯罪分子无法控制的,导致其未能实现犯罪目的。 结合前面提到的例子,你朋友潜入房间准备盗窃,已经着手实行犯罪了,但是因为听到警笛声这一意志以外的原因,最终没有偷到东西,也就是犯罪未得逞,这种情况很可能会被认定为犯罪未遂。不过,具体的认定还需要根据案件的详细情况,由司法机关依据法律和证据来作出判断。 总之,认定犯罪未遂需要综合考虑上述三个方面的因素,只有同时满足这三个条件,才能认定为犯罪未遂。在司法实践中,准确认定犯罪未遂对于正确定罪量刑具有重要意义,它能够体现罪责刑相适应的原则,既惩罚犯罪行为,又根据犯罪行为的实际危害程度给予恰当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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