绑架未遂怎样认定犯罪记录?
我想了解下关于绑架未遂犯罪记录认定的问题。我身边有个事儿,有人好像实施了绑架行为,但没成功,不清楚这算不算有犯罪记录。我就想知道在法律上,绑架未遂到底是怎么认定有没有犯罪记录的,认定的标准和流程都是怎样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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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来说,认定绑架未遂是否构成犯罪记录,要先看什么是绑架未遂。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对于绑架罪而言,绑架未遂主要有两种情况:一种是在犯罪分子开始执行绑架行动期间,由于受害者的强烈反抗或者他人及时援救等不可预见的外部因素,导致绑架行动并没有成功实现,从而无法实际控制到受害者;另一种是行为人已经成功地将被绑架者劫持,但由于各种非主观意愿的原因,例如突发事件、意外事故等,使得他们还没有来得及向被绑架者提出任何非法的要求就被迫停止了行动。 当出现上述绑架未遂情况时,并不意味着一定不会认定为有犯罪记录。在司法实践中,认定是否有犯罪记录会综合多方面因素。一方面会考察行为人的主观故意,也就是看行为人是不是有绑架他人并勒索财物或者将他人作为人质等目的;另一方面要审查客观行为,包括是否实施了暴力、胁迫等强制手段,以及对被害人人身自由的实际控制程度等。 如果仅存在绑架的预备行为,比如只是谋划绑架,还没实际采取行动,或者虽然有行动但因其他原因未对被害人造成实质危害,这种情况下可能不认定为有犯罪记录。但要是符合绑架未遂的情形,且综合判断达到了犯罪程度,就会认定有犯罪记录。一旦认定构成绑架未遂犯罪记录,是会在个人的违法犯罪档案中留存的,对个人的生活、工作等很多方面都可能产生影响。 总之,绑架未遂犯罪记录的认定需根据具体案件情况,严格依据法律标准来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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