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犯罪的犯罪形态怎么认定?


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而犯罪形态主要有犯罪预备、犯罪未遂、犯罪中止和犯罪既遂这几种。下面来详细说说共同犯罪的犯罪形态如何认定。 首先是共同犯罪中犯罪既遂的认定。当共同犯罪人中有一人的行为导致犯罪既遂时,根据“部分实行全部责任”的原则,其他共同犯罪人也都构成犯罪既遂。这是因为在共同犯罪中,各行为人基于共同的故意,相互配合、协作,共同指向一个犯罪目标。例如,甲、乙、丙三人共同商议盗窃一家商店,甲负责望风,乙负责撬锁,丙负责搬运财物。只要乙成功撬开了锁,丙搬运走了财物,不管甲是否直接参与了财物的搬运,三人都构成盗窃罪既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这一规定体现了共同犯罪人对犯罪结果共同承担责任的原则。 接着看犯罪预备。共同犯罪的预备是指二人以上为了实施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行为。如果在预备阶段,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能着手实行犯罪,就构成共同犯罪预备。比如,甲、乙、丙计划抢劫银行,他们一起购买了枪支、刀具等作案工具,还进行了踩点,但在准备实施抢劫前,被警方发现并抓获,那么三人就构成抢劫罪的预备。对于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再来说说犯罪未遂。共同犯罪未遂是指共同犯罪人已经着手实行犯罪,但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比如,甲、乙、丙三人共同实施诈骗,他们已经开始对被害人进行欺骗行为,但因为被害人及时识破骗局并报警,导致诈骗未能成功,这种情况下三人构成诈骗罪未遂。根据《刑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最后是犯罪中止。共同犯罪的中止要求行为人不仅要自动放弃自己的犯罪行为,还要有效地阻止其他共同犯罪人继续实施犯罪或者防止犯罪结果的发生。例如,甲、乙、丙准备放火,在点火前,甲反悔了,他不仅自己停止了点火行为,还劝说乙、丙放弃,并成功阻止了他们继续实施放火行为,避免了火灾的发生,那么甲构成放火罪的中止。而乙、丙如果因为甲的阻止而未能实施犯罪,他们则构成犯罪预备或者未遂;如果乙、丙不顾甲的劝阻继续实施犯罪,甲仍然构成中止,乙、丙构成既遂或者未遂。《刑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 总之,认定共同犯罪的犯罪形态要综合考虑各共同犯罪人的行为、主观故意以及对犯罪结果的影响等因素,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准确判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