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不签订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如何确定?

我在一家公司工作快一年了,公司一直没和我签劳动合同。听说这种情况我能拿到经济补偿金,但我不知道该怎么确定具体数额。是按什么标准算,算几个月的,我完全不清楚,希望能有人帮我解答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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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双倍工资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探讨不签订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如何确定之前,我们先来了解一下经济补偿金的概念。经济补偿金是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后,用人单位依法一次性支付给劳动者的经济上的补助。简单来说,就是因为一些法定的情况,单位要给员工一笔钱作为补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这就是不签订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确定的主要法律依据。 下面来详细说明如何确定经济补偿金。 首先,起算时间。从用人单位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开始计算。比如,你是2024年1月1日开始在单位工作,单位一直没和你签合同,那么从2024年2月1日起,单位就应该支付你双倍工资。 其次,截止时间。如果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截止时间为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一日。要是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还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那么截止时间为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的前一日。同时,满一年的当日就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最后,计算方式。经济补偿金一般就是按照劳动者的月工资乘以应该支付双倍工资的月数。这里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如果工作不满十二个月,就按照实际工作的月数来计算平均工资。 举例来说,小张在某公司工作了8个月,公司一直没和他签合同,他每月工资是5000元。那么公司应支付给他的经济补偿金就是5000元乘以7个月(从第2个月到第8个月),也就是35000元。 需要注意的是,劳动者要及时主张自己的权益。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所以,如果遇到用人单位不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要在规定时间内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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