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亡继承份额应该如何确定?


在处理死亡继承份额的确定问题时,需要依据不同的继承方式来进行分析。首先要了解两个基本的继承概念,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法定继承是指在被继承人没有对其遗产的处理立有遗嘱的情况下,由法律直接规定继承人的范围、继承顺序、遗产分配的原则的一种继承形式。而遗嘱继承则是按照被继承人所立的合法有效的遗嘱而承受其遗产的继承方式。 在法定继承中,继承份额的确定有明确的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条规定,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例如,被继承人去世后,其第一顺序继承人有配偶、子女、父母,如果这些继承人都没有特殊情况,那么他们继承遗产的份额通常是平均分配的。 然而,在实际情况中,也存在一些特殊情况。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比如,某个继承人因为身体残疾或者患有重大疾病,生活无法自理且没有收入来源,在分配遗产时就会适当多分一些。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这体现了权利与义务相统一的原则,如果某个子女长期与老人共同生活,悉心照料老人的生活起居,在分配遗产时就可以考虑适当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如果有的继承人有能力赡养老人,但却对老人不管不顾,在分配遗产时就会受到相应的惩罚。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也就是说,同一顺序的继承人之间可以通过协商,根据各自的实际情况,达成关于遗产分配份额的一致意见。 如果是遗嘱继承,那么继承份额则按照遗嘱的内容来确定。被继承人可以在遗嘱中明确指定某个或某些继承人继承特定份额的遗产。只要遗嘱是合法有效的,就应当按照遗嘱执行。遗嘱有效的条件包括遗嘱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遗嘱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遗嘱内容不违反法律和公序良俗等。 在继承开始后,首先要确定是否存在合法有效的遗嘱。如果有遗嘱,就按照遗嘱继承办理;如果没有遗嘱,就按照法定继承办理。在确定继承份额的过程中,继承人之间可能会因为各种原因产生争议。当发生争议时,继承人可以通过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可以由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会根据法律规定和实际情况,对继承份额作出公正的判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