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事故纠纷怎么定残?


在医疗事故纠纷中定残,这是一个有严格流程和规范的过程。下面为你详细介绍: 首先是定残前的准备。患者要收集和整理相关的病历资料,这些病历能反映整个诊疗过程,包括门诊病历、住院病历、检查报告、手术记录等。同时,患者本人的身份证明也是必不可少的,这能确认定残对象的身份信息。 接着是选择合适的鉴定机构。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十条规定,卫生行政部门接到医疗机构关于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报告或者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要求处理医疗事故争议的申请后,对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应当交由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医患双方协商解决医疗事故争议,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也就是说,一般是由医学会来进行医疗事故的技术鉴定,进而确定伤残等级。不过,有些情况下也可以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司法鉴定机构进行鉴定。 然后是提出定残申请。医患双方可以共同委托鉴定,也可以由一方当事人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处理申请,由卫生行政部门移交鉴定。申请时,要提交书面的申请书,申请书里要写清楚申请人的基本情况、申请鉴定的事实和理由等内容。 之后鉴定机构会进行受理和鉴定工作。鉴定机构受理申请后,会抽取相关专家组成鉴定专家组。专家组会依照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运用医学科学原理和专业知识,对医疗事故进行鉴别和判定。在鉴定过程中,专家组会听取双方当事人的陈述和答辩,对患者进行必要的检查和询问。 最后得出鉴定结论。鉴定专家组根据调查、检查的结果,通过合议的方式,根据半数以上专家鉴定组成员的一致意见形成鉴定结论。鉴定书会详细记载鉴定过程、鉴定结论及依据等内容。拿到鉴定结论后,双方当事人可以根据结论来协商赔偿等相关事宜,如果对鉴定结论不服,还可以按照规定申请再次鉴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