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出口递减时内销产品应纳数额如何确定?

我经营着一家有进出口业务的企业,最近出口量下降了。之前税务方面是按出口和内销综合来算的,现在出口递减,我就很困惑内销产品的应纳数额该怎么确定,不知道是有新的计算方法还是沿用以前的,希望了解下相关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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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探讨出口递减时内销产品应纳数额的确定问题前,我们先来了解几个关键的法律概念。首先是“应纳税额”,它指的是企业按照税法规定,经过计算得出的应向税务机关缴纳的税款金额。对于内销产品而言,主要涉及到增值税等税种。 在增值税方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应纳税额为当期销项税额抵扣当期进项税额后的余额。公式为:应纳税额 = 当期销项税额 - 当期进项税额。其中,销项税额是指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按照销售额和规定的税率计算并向购买方收取的增值税额,公式为:销项税额 = 销售额×税率;进项税额是指纳税人购进货物或者接受应税劳务支付或者负担的增值税额。 当企业存在出口业务且出口递减时,会涉及到“免、抵、退”税政策。“免”税是指对生产企业出口的自产货物,免征本企业生产销售环节增值税;“抵”税是指生产企业出口自产货物所耗用的原材料、零部件、燃料、动力等所含应予退还的进项税额,抵顶内销货物的应纳税额;“退”税是指生产企业出口的自产货物在当月内应抵顶的进项税额大于应纳税额时,对未抵顶完的部分予以退税。 在出口递减的情况下,原本用于抵顶内销应纳税额的出口退税额度可能会减少。这时候,企业内销产品的应纳税额可能会相应增加。企业需要根据实际的内销销售额计算销项税额,并结合当期可抵扣的进项税额,来确定最终的应纳税额。同时,企业要准确核算出口和内销业务,按照规定的时间和程序向税务机关申报纳税,以确保税务处理的合规性。如果对具体的计算和申报流程存在疑问,建议咨询专业的税务顾问或当地税务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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