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税但不退税的情况有哪些?


在我国税收体系中,免税但不退税是一种特定的税收政策安排。下面为您详细介绍相关情况。 首先,我们来解释一下“免税”和“退税”的概念。免税是指按照税法规定免除全部应纳税款,也就是在某个环节不用缴纳税款。退税则是指国家按规定对纳税人已纳税款的退还。 对于免税但不退税的情况,常见于以下几种: 一、属于生产企业的小规模纳税人自营出口或委托外贸企业代理出口的自产货物。小规模纳税人由于会计核算不健全等原因,按照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政策的通知》规定,这类企业出口自产货物给予免税,但不办理退税。这是因为小规模纳税人在购进货物时,一般无法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不能形成进项税额用于退税计算。 二、外贸企业从小规模纳税人购进并持普通发票的货物出口。普通发票不能作为退税的依据,所以这类货物出口只能享受免税政策,不能退税。不过,有一些特殊规定的货物除外,如抽纱、工艺品等12类货物,即使取得普通发票也可以退税。 三、来料加工复出口的货物。来料加工是指由境外企业提供原材料、零部件等,国内企业按照对方要求进行加工,然后将成品交付给对方,并收取加工费的一种贸易方式。在来料加工业务中,进口的原材料等是免税的,加工后复出口也免税,但由于没有缴纳过相应的增值税等税款,所以不存在退税的问题。 四、避孕药品和用具、古旧图书。这些货物本身在国内销售环节就免征增值税,出口时自然也只是免税不退税。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销售避孕药品和用具、古旧图书免征增值税。 五、有出口卷烟经营权的企业出口国家出口卷烟计划内的卷烟。这类卷烟在生产环节免征增值税、消费税,出口时不办理退税。这是为了配合国家对烟草行业的税收政策和管理。 总之,免税但不退税的情况是基于国家税收政策和不同的贸易业务特点来确定的。企业在进行进出口业务时,需要准确把握这些政策,以便合理安排税务事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