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虚开的税款数额如何认定?

我公司最近涉及一些发票开具问题,我有点担心是否存在虚开发票的情况。我想了解一下,在法律上虚开的税款数额是怎么认定的呢?是只算税额部分,还是要把发票上的金额也算进去?认定标准对公司会有什么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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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虚开税款认定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虚开的税款数额认定是一个在税务和司法领域都十分关键的问题。首先,咱们得明确虚开发票的概念。虚开发票指的是在没有真实交易的情况下开具发票,或者开具的发票金额、数量等与实际交易情况不符。 在认定虚开的税款数额时,通常是按照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上所注明的税额来确定。例如,一张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税额是10万元,那么这10万元就会被认定为虚开的税款数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以及相关司法解释,虚开的税款数额在五万元以上的,以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罪定罪处罚。虚开的税款数额较大标准为五十万元以上,数额巨大标准为二百五十万元以上。这里的数额标准是司法机关判断罪与非罪、罪轻与罪重的重要依据。 对于普通发票的虚开,虽然没有像增值税专用发票那样以税额来严格认定犯罪数额,但如果虚开普通发票一百份以上或者虚开金额累计在四十万元以上的,也会构成虚开发票罪。所以,不管是哪种类型的发票,虚开行为都是违法的,并且会根据虚开的具体数额来进行相应的法律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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