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如何判定是全责?


交通事故全责的判定是有明确法律依据和具体情形的。首先来说说什么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简单讲,就是公安机关在弄清楚交通事故发生原因后,根据当事人的违章行为和事故之间的因果关系,以及这个违章行为在事故里起到的作用,来确定当事人的交通事故责任。 根据规定,如果是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那么这一方就要承担全部责任。这里有十六种情形通常会被认定为全部责任,给您详细讲讲: 第一种是追尾碰撞前车的情况。比如在正常行驶时,后车跟得太近或者速度太快,前车刹车了后车来不及反应撞上去,后车就得负全责。这是因为后车没有保持安全的跟车距离和合理车速。 第二种是变更车道发生事故的。当您要变更车道时,得确保不影响正常在该车道行驶车辆的安全,如果因为您强行变道导致碰撞,那就是您的全责。因为您有义务在变道时观察好周围情况,确认安全后再操作。 第三种是倒车、溜后发生交通事故的。像是在正常行驶道路或者路边临时停车位,前车无故倒车刮碰到后车,或者开手动挡车没操作好溜车导致事故,责任就在倒车、溜车的一方。 第四种是从路外或非机动车道驶入机动车道发生碰刮的。从路外或非机动车道驶入机动车道时,得注意避让正常行驶的机动车,如果发生碰刮,驶入的一方往往要承担全责。 第五种是绿灯放行或没有信号灯控制的路口转弯车未让直行车的。在这种情况下,转弯车辆有义务让直行车优先通过,不然发生事故就要负全责。 第六种是进入环行路口的车未让驶出或在环行路口内行驶的车辆的。进入环形路口的车辆要先让已经在路口内的车辆,不然出了事得担责。 第七种是跨越道路中心实线或者隔离实线发生事故的。道路中心实线或者隔离实线是不能随意跨越的,跨越并因此引发事故,肯定要负责。 第八种是逆向行驶的。逆向行驶严重违反交通规则,极易引发事故,一旦发生事故,逆向行驶方通常是全责。 第九种是右侧超车发生交通事故的。在我国,右侧超车是不允许的,一旦因此发生事故,超车方就要承担全部责任。 第十种是超越前方正常掉头、左转弯、超车的车辆时发生碰刮的。当其他车辆在正常进行掉头、左转弯、超车操作时,您去超越并发生碰刮,那责任就在您这边。 第十一种是冲红灯发生交通事故的。闯红灯严重违反交通信号灯规则,对其他正常行驶的车辆和行人安全造成很大威胁,闯灯方要对事故负责。 第十二种是有禁止掉头标志、标线的地方以及在人行横道、桥梁、陡坡、隧道掉头发生交通事故的。在这些明确禁止掉头的地方掉头并引发事故,肯定要担责。 第十三种是碰撞依法可以暂停、停放的车辆的。如果撞上依法停放的车辆,撞车方一般是要负全责的。 第十四种是开关车门造成交通事故的。开车门时得先观察周围情况,确保安全再开门,如果没注意碰到其他车辆、行人,开车门的人就要承担责任。 第十五种是机动车进出停车场或停车泊位时与正常行驶的车辆发生事故的。进出停车场或停车泊位时要小心谨慎,避让正常行驶车辆,否则发生事故就得负责。 第十六种是单方发生交通事故的。比如车辆自己撞到路边的护栏、树木等,这种单方事故,一般驾驶者自己承担全部责任。 总之,在交通事故中,是否负全责要依据具体行为和相关规定来判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