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人合法追讨欠债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债权人合法追讨欠债,需要满足以下几个条件: 首先,得有能够证明债务关系存在的证据。简单来说,就是得有东西能证明对方确实欠了你的钱。像借款合同、借条、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还有交易合同、送货清单、银行转账记录、视听资料等,都可以作为证明债务关系存在的证据。比如,你借钱给朋友,写了借条,这借条就是很直接的证据;要是通过银行转账借钱,银行转账记录也能起到证明作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就提到,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其次,要有债务人的明确资料。这意味着你得清楚债务人是谁,住在哪里,联系方式是什么等。现在公司分立合并、人员迁移户口的情况不少,有些债务人可能会借此逃避债务,所以债权人平时要留意债务人的动向。只有掌握了这些信息,才能在追讨债务的时候找到对方。 再者,要采取合法的催告、起诉方式。不能使用暴力、威胁、侮辱等违法手段去追讨债务,不能损害债务人的合法权益,也不能违背公序良俗和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条规定,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如果要通过起诉追讨债务,起诉必须符合一定条件,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明确的被告;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另外,要有债务人可供执行的财产利益线索。很多债务人会借口没钱还债,但实际上可能隐匿了财产。对于公司债务人,可以通过了解其经营情况、员工收入状况,到工商所查询企业档案等方式,大致掌握其财务状况;对于个人债务人,可以通过了解其单位职工收入、家人收入,以及接受继承和赠与的情况,间接了解其还债能力,也可以委托律师或法院调查一些不易查找的证据。 最后,要注意诉讼时效的规定。《民法典》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就债务问题而言,就是从债务到期而对方拒不还债时起算。在这三年时间里,如果债权人向债务人主张过权利,比如通过书面、口头等方式催讨过债务,诉讼时效就会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所以债权人要注意保留好主张权利的相关证据,制造、保留诉讼时效中断的证据。 相关概念: 诉讼时效:指民事权利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在法定的时效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当时效期间届满时,债务人获得诉讼时效抗辩权。简单说,就是过了这个时间,债权人的权利可能就得不到法院完全支持了。 债权凭证:是用来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存在债权债务关系的书面文件,像借条、欠条等都属于债权凭证。 公序良俗:指公共秩序与善良风俗的简称,就是大家在进行民事活动时,要遵循社会的一般秩序和良好的道德风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