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钱怎么追回?


当遇到欠钱不还的情况,想要追回欠款,可以考虑以下几种途径: **协商**:这是最基本且简单的方式。尝试与欠款人直接沟通,了解其不还钱的原因。如果是因为暂时经济困难,可与其协商制定一个合理的还款计划,明确分阶段还款的时间和金额等。例如,若欠款人目前资金紧张,但预计几个月后会有一笔收入,可协商等其收到收入后先归还一部分,后续再逐步还清。 **调解**:若双方无法自行协商解决,可以寻求有关组织或中间人的帮助进行调解。比如向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他们会在平等、自愿、合法的基础上,帮助双方分清是非、明确责任,促使双方达成还款协议。调解过程中,调解人员会听取双方陈述,根据事实和相关法律引导双方协商。 **仲裁**:前提是双方在欠款相关事宜发生前或发生后达成了仲裁协议或合同中有仲裁条款。当事人可向仲裁机构提出申请,仲裁机构会依法审理并作出裁决。裁决生效后,若欠款人不履行,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申请支付令**:债权人持有能证明债权债务关系的凭证,如借条、欠条等,可向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法院经审查符合条件的,会向债务人发出支付令,要求其在规定期限内支付借款。若债务人在规定期限内既不提出书面异议又不履行支付令的,债权人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例如,甲持有乙出具的欠条,甲向法院申请支付令,法院审查后发出支付令,若乙未在规定期限内回应且不还钱,甲就可以申请强制执行。 **诉讼**:如果其他方式都无法解决,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诉讼过程中,需要提供相关证据,如借款合同、转账记录、聊天记录等,以证明借贷关系的存在和欠款事实。法院会根据事实和法律作出判决,若欠款人在判决生效后仍不还钱,债权人可以申请强制执行。例如,丙起诉丁要求归还欠款,法院判决丁在规定期限内还钱,若丁逾期不还,丙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丁的财产。 法律依据方面,《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五条规定,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第六百七十六条规定,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规定,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