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分割房子时怎样确定房子价值?


在离婚分割房子的过程中,确定房子价值是一个关键的步骤,以下为您详细介绍常见的确定方式及其法律依据。 首先是协商定价。夫妻双方可以自行协商确定房屋的价值。这种方式充分尊重了当事人的意愿,具有灵活性和自主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婚姻家庭编的相关精神,民事主体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依法处理财产问题。如果夫妻能够心平气和地坐下来,根据市场行情、房屋的实际情况等因素,达成一致的房屋价值意见,那么这个协商确定的价格就可以作为分割房屋的依据。比如,夫妻双方考虑到房屋的装修情况、周边配套设施以及当前同地段类似房屋的交易价格等,共同商定了一个价格。 其次是评估定价。当夫妻双方无法协商一致时,可以委托专业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进行评估。评估机构会根据房屋的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因素,按照一定的评估方法对房屋价值进行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规定,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其中就包括委托评估机构进行评估。评估机构通常会采用市场比较法、收益法、成本法等专业方法进行评估。市场比较法是将待评估房屋与近期类似房屋的交易价格进行比较;收益法是根据房屋的预期收益来确定其价值;成本法是考虑建造房屋的成本以及折旧等因素。 最后是竞价定价。在某些情况下,夫妻双方可以通过竞价的方式来确定房屋价值。即双方在法院的主持下,对房屋进行公开竞价,出价高者获得房屋所有权,并按照竞价的价格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这种方式在一定程度上能够体现房屋的市场价值,同时也能提高分割财产的效率。不过,竞价需要在法院的组织和监督下进行,以确保公平公正。 总之,在离婚分割房子确定房子价值时,夫妻双方可以先尝试协商,若协商不成,可以通过评估或竞价等方式来确定,具体采用哪种方式,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和法律规定来决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