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关系是如何认定的?


劳动关系的认定在劳动法律事务中是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它涉及到劳动者能否享受劳动法赋予的各项权益。下面我们从几个方面来详细探讨劳动关系的认定。 首先,劳动关系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依法签订劳动合同而在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产生的法律关系。劳动者接受用人单位的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工作,成为用人单位的成员,从用人单位领取劳动报酬和受劳动保护。在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下,认定劳动关系需要综合考量多个因素。 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第一条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一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这里的用人单位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而劳动者需达到法定就业年龄,具有劳动能力。例如,一般情况下,年满16周岁的公民就具备了成为劳动者的年龄条件。二是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这意味着劳动者要遵守单位的考勤、工作纪律等规章制度,并且是按照单位的要求进行工作,同时能从单位获得相应的劳动报酬。比如,公司规定员工每天工作8小时,员工需要遵守这个规定,并且公司会按照约定支付工资。三是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例如,在一家餐厅工作的厨师,其烹饪工作就是餐厅业务的核心组成部分。 此外,该通知第二条还规定了一些可以作为认定劳动关系的参考凭证。包括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考勤记录;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其中,工资支付凭证、社保缴纳记录等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也就是说,如果劳动者提出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而用人单位否认,那么用人单位需要提供工资支付记录、社保缴纳情况等证据来证明不存在劳动关系。 在实际生活中,如果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就是否存在劳动关系发生争议,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由仲裁委员会根据双方提供的证据以及相关法律规定来认定劳动关系是否成立。总之,认定劳动关系需要综合多方面的因素和证据,以确保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得到保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