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案如何判定败诉?


在离婚案件中,判断败诉需要综合多方面因素来看。 首先,在民事诉讼里,判断是否胜诉的关键标准是生效判决书是否支持原告诉讼请求。要是判决完全支持原告诉讼请求,那原告就算胜诉;要是只支持部分诉讼请求,原告就是部分胜诉、部分败诉,被告的判定情况与之相反。从诉讼费用承担也能看出端倪,如果诉讼费用全部由原告承担,那原告就是败诉;要是双方分担,就是部分胜诉、部分败诉。对于只有一项离婚诉讼请求的原告,法院判决双方离婚就算胜诉,要是还有其他诉求,就按上述原则判断。 具体来说,导致离婚案败诉的常见情况有这些。一是证据不足,比如原告无法提供足够证据证明婚姻状况破裂或者配偶有不端行为,法院就可能因申诉缺乏说服力而判定原告败诉。二是诉求不合理,要是原告的请求超出法律法规允许范围,或者与已有证据矛盾,法院也可能判定申诉无效。三是法律适用错误,当原告对相关法律条文理解有误,或者援引了不适用的法条,就可能导致败诉。 在具体的争议焦点方面,如果一方主张离婚,可法院审理后认为夫妻感情未破裂,不符合法定离婚条件,判决不准离婚,那么主张离婚的这一方在离婚诉求上就算败诉,比如没能提供充分证据证明存在法定离婚事由。财产分割时,一方提出的财产分割主张没得到法院支持,像主张某财产为个人财产,但法院根据证据和法律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并进行相应分割,该方在这一财产分割主张上就是败诉。子女抚养权争夺中,一方要求获得子女抚养权,可法院综合考虑后将抚养权判给了另一方,那么主张抚养权的这一方在争夺中就算败诉。 总之,在离婚案件各个争议焦点上,自己的主张未得到法院支持的一方,在该具体事项上就处于败诉地位。 相关概念: 生效判决书:就是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书,具有法律强制执行力。 法定离婚事由:是法律明确规定的,能够证明夫妻感情破裂,调解无效应当准予离婚的情形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