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人身损害赔偿的赔偿范围如何确定,法律上是怎样规定的?

我前阵子遭遇了一场意外,身体受到了伤害。现在涉及到人身损害赔偿的问题,我不太清楚赔偿范围是怎么确定的。比如我治疗的费用、耽误工作的损失、精神上的痛苦这些,到底哪些能得到赔偿,法律上是怎么规定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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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人身损害赔偿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人身损害赔偿是指当人的生命、健康或身体受到不法侵害,导致伤害、残疾、死亡及精神损害时,要求侵权人以财产进行赔偿的一种法律制度。 确定人身损害赔偿的范围,主要依据以下几个方面。首先是医疗费,这是指为了治疗因侵权行为所导致的损伤而产生的费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 误工费也是赔偿范围的重要部分。它是指受害人因受伤无法正常工作而减少的收入。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护理费是指受害人在治疗和康复期间,因生活不能自理而需要他人护理所产生的费用。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 交通费是指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 营养费是指为了辅助受害人身体恢复健康而支出的费用。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残疾赔偿金是指受害人因伤致残后,因丧失劳动能力而导致的收入损失。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死亡赔偿金是指受害人因侵权行为导致死亡时,赔偿义务人应当支付给其近亲属的赔偿金。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精神损害抚慰金是指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因侵权行为遭受精神痛苦而要求侵权人给予的赔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的规定,因人身权益或者具有人身意义的特定物受到侵害,自然人或者其近亲属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精神损害赔偿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精神损害的赔偿数额根据侵权人的过错程度、侵害的手段、场合、行为方式等具体情节、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侵权人的获利情况、侵权人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以及受诉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等因素确定。 总之,人身损害赔偿的范围是根据法律规定和受害人的实际损失来确定的。受害人在主张赔偿时,应当提供充分的证据来证明自己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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