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交通事故是如何认定的?


在苏州,交通事故的认定有着严谨的流程和标准。首先要明白,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主要依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来确定。 认定流程方面,第一步是现场勘查。交警会到事故现场,查看车辆碰撞痕迹、刹车痕迹、事故现场的环境等情况。这些现场痕迹能直观反映事故发生时车辆的状态、行驶轨迹等关键信息。比如车辆的碰撞位置能帮助判断两车的行驶方向和接触瞬间的情况。 第二步是收集证据。这其中包括当事人及证人的陈述。当事人要如实讲述事故发生的经过和细节,证人的证言也能从不同角度还原事故场景。此外,车辆、人体(受伤或死亡)的检查、勘验笔录,车辆、人体(受伤或死亡)等技术鉴定报告,事故现场图等也都是重要证据。 接下来是询问当事人和证人。交警通过与相关人员沟通,进一步了解事故发生时的具体情况,比如当事人是否遵守交通规则、驾驶状态(有无酒驾、疲劳驾驶等)、车辆状况是否合规、行驶速度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三条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并送达当事人。” 在认定责任时,如果一方存在闯红灯、超速、逆行等明显违法行为,通常会承担较大责任。但责任认定并非简单依据单一因素,而是综合多方面情况判断。比如,即使一方正常行驶,但若未保持安全车距或注意观察路况,也可能要承担一定责任。最终以交警部门出具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为准。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还有时限规定,轻微事故5日内;一般事故15日内;重大、特大事故20日内。经报上一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分别延长5日、15日、20日。 如果当事人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后15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请重新认定;上一级公安机关在接到事故责任重新认定申请书后30日内,作出维持、变更或者撤销的决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