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具体判定是否构成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呢?
在实际生活中,有时会发现一些国家工作人员财产状况存疑。不清楚到底在哪些具体情形下会被认定为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比如财产超过合法收入多少算差额巨大,怎样才算不能说明来源等,希望能得到清晰的解答。
展开


要认定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分析: **犯罪主体方面**:该罪的主体必须是国家工作人员。国家工作人员是指在国家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包括在各级国家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司法机关、军事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以及在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等。 **主观方面**:主观上必须出于故意。也就是说,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财产或者支出明显超过合法收入,并且在有关机关责令其说明来源时,故意不说明或者不如实说明财产的真实来源。 **犯罪客体方面**:客体是国家工作人员职务行为的廉洁制度和公私财物的所有权。国家工作人员的职务行为应当保持廉洁性,他们的财产来源应当是合法的、透明的。如果其财产来源不明且数额巨大,就会损害职务行为的廉洁性,同时也可能侵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 **客观方面**:表现为国家工作人员的财产或支出明显超过合法收入,且差额巨大,本人不能说明其合法来源。这里的“不能说明”,包括行为人拒不说明财产来源等情况。 法律依据是《刑法》第三百九十五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的财产、支出明显超过合法收入,差额巨大的,可以责令该国家工作人员说明来源,不能说明来源的,差额部分以非法所得论,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差额特别巨大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财产的差额部分予以追缴。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