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认定商标归属著作权?


认定商标归属著作权,需要从多个方面考量。首先,要明确商标权和著作权是不同的知识产权类型。著作权是指作者对其在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具有独创性并能以一定形式表现的智力成果完成时,依法享有的署名权、出售权、修改权等。商标是指在生产经营中,任何能够将不同所有权人的商品区别开的标志。 从权利主体上看,著作权的主体既可以是公民个人,也可以是法人或非法人单位等;商标权的主体主要是法人,公民个人在我国申请注册商标,须是个体工商业者,国家不能成为商标权主体。 在权利取得方面,著作权一般自动产生,商标权则需国家行政机关确认。 关于商标归属著作权的认定,要核实作品原创性和独创性,这是著作权保护核心基础。若商标是由公民个人创作完成,那么创作该商标的公民就是作者,对作品享有著作权;若是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主持,代表其意志创作,并由其承担责任的作品,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视为作者,对作品享有著作权;两人以上合作创作的商标,著作权由合作作者共同享有。 另外,《商标法》第九条规定:“申请注册的商标,应当有显著特征,便于识别,并不得与他人在先取得的合法权利相冲突。” 如果在商标注册过程中,存在著作权方面争端,若已注册成功,即使过了商标异议期,有在先权利的一方,仍然可以到商标评审委员会以在先权利原则要求撤销恶意抢注的商标,或者通过法院判决解决。 在实际操作中,当事人可以提交有关材料到著作权管理部门进行认定。总之,法院在判断商标权与著作权归属时,会综合考虑作品的创作、使用和注册情况,参考《著作权法 》和《商标法》相关法规做出判决。 相关概念: 商标权:商标注册人依法对其注册商标所享有的一种民事权利,主要包括商标专用权、商标转让权、商标使用许可权及商标继承权等,其中商标专用权是核心。 著作权:作者对其在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具有独创性并能以一定形式表现的智力成果完成时,依法享有的一系列权利。 在先权利:在商标申请注册之前已经存在的合法权利,如著作权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