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裁与诉讼的特点如何区分?


仲裁和诉讼都是解决争议的重要方式,但它们有着不同的特点,下面为你详细区分。 从启动条件来看,仲裁需要双方事先或事后达成仲裁协议,约定将争议提交特定的仲裁机构解决。比如甲乙双方签订合同,在合同中明确约定若发生争议提交某仲裁委员会仲裁。而诉讼则不需要双方达成协议,只要一方认为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就可以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四条规定,当事人采用仲裁方式解决纠纷,应当双方自愿,达成仲裁协议。没有仲裁协议,一方申请仲裁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规定,起诉必须符合一定条件,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等。 在审理人员的选择上,仲裁当事人可以根据仲裁规则选择仲裁员,这就好比你可以挑选你信任的“裁判”来解决纠纷。而诉讼中的法官是由法院指定的,当事人一般不能自行选择。 审理过程方面,仲裁一般以不公开审理为原则,这样可以更好地保护当事人的商业秘密和隐私。比如一些涉及商业机密的合同纠纷,选择仲裁可以避免信息泄露。而诉讼除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或者法律另有规定的以外,一般是公开审理的,这有助于公众对司法活动进行监督。 从效率角度来说,仲裁程序相对灵活,审理期限较短,能更快地解决纠纷。通常仲裁裁决自作出之日起就发生法律效力。而诉讼程序相对复杂,一审普通程序的审限一般为六个月,有特殊情况还可延长。如果当事人不服一审判决,还可以上诉,进入二审程序,这会使纠纷解决的时间更长。 执行方面,仲裁裁决和法院判决都具有强制执行力。一方不履行仲裁裁决,另一方可以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判决生效后,同样可以通过强制执行程序保障胜诉方的权益。不过在国际层面,仲裁裁决更容易在其他国家得到承认和执行,因为有《承认及执行外国仲裁裁决公约》等国际条约的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