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赠与赠与该如何区分?


在法律领域,遗赠与赠与是两个不同的概念,我们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区分它们。 首先,从定义上看,赠与是指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的一种行为。这是一种双方的民事法律行为,需要赠与人与受赠人达成一致的意思表示。而遗赠是指自然人通过设立遗嘱的方式,将其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在遗嘱人死亡时发生法律效力的单方法律行为。 在主体方面,赠与中的赠与人可以是任何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受赠人也没有特别限制,可以是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而在遗赠中,遗赠人只能是自然人,并且必须是在立遗嘱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受赠人则必须是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国家或集体组织。 从行为发生的时间来看,赠与是一种生前行为,即赠与人在其生存期间将财产所有权转移给受赠人。而遗赠是一种死后行为,遗赠人虽然在生前立下遗嘱,但财产的转移是在遗赠人死亡后才发生效力。 在意思表示的方式上,赠与可以是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只要赠与人有明确的赠与意思表示,受赠人表示接受即可。但遗赠必须以遗嘱的方式进行,并且要符合法律规定的遗嘱形式要件,如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公证遗嘱等。 法律依据方面,《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规定:“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第三款规定:“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 此外,两者在撤销权方面也存在差异。在赠与中,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但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除外。而遗赠一旦生效,一般不能随意撤销,除非遗赠人重新设立遗嘱或者对原遗嘱进行变更。 总之,遗赠与赠与在多个方面存在明显区别,准确区分它们对于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至关重要。在实际生活中,如果遇到相关问题,建议咨询专业法律人士,以确保自己的行为符合法律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