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赌博罪与开设赌场罪如何区分?

我参与了一个类似赌博的活动,不太清楚组织者是构成赌博罪还是开设赌场罪。我想知道这两个罪名具体怎么区分,它们在法律上的界定标准是怎样的,有没有比较明显的区别特征可以让我判断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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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赌博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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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刑法体系中,赌博罪与开设赌场罪是两个不同的罪名,二者存在一定的区别。下面我们详细了解一下这两个罪名的区分。 首先来看赌博罪。简单来说,赌博罪是指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行为。这里的“聚众赌博”,就是组织、招引多人进行赌博,自己从中抽头渔利。“以赌博为业”,是指嗜赌成性,一贯赌博,以赌博所得为其生活或者挥霍的主要来源。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一款规定,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比如张三经常组织一些朋友到家里打牌赌博,每次都从中抽取一定的费用作为“场地费”,张三的这种行为就可能构成聚众赌博型的赌博罪。再比如李四没有正当职业,整天靠赌博赢钱为生,那李四就可能构成以赌博为业型的赌博罪。 接着说说开设赌场罪。开设赌场罪是指开设和经营赌场,提供赌博的场所及用具,供他人在其中进行赌博,本人从中营利的行为。这里的“开设赌场”,包括传统的线下实体赌场,也包括利用互联网、移动通讯终端等传输赌博视频、数据,组织赌博活动等网络赌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二款规定,开设赌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例如,王五租了一间房子,购置了赌博用的桌椅、筹码等工具,对外招揽人员来此赌博,并收取费用,王五的行为就构成开设赌场罪。还有赵六通过网络平台,组织他人进行网络赌博,他的行为同样属于开设赌场罪。 从行为方式上看,赌博罪主要侧重于聚众和以赌博为业,其行为主体通常是赌博活动的召集者或者参与者;而开设赌场罪更强调提供赌博的场所和设施,行为主体是赌场的经营者。从主观目的上看,二者都具有营利目的,但开设赌场罪的营利性更为直接和明显,主要通过收取场地费、抽成等方式获利。从处罚力度上看,开设赌场罪的处罚相对较重,尤其是情节严重的情况下,最高可判处十年有期徒刑,而赌博罪最高刑期为三年有期徒刑。 总之,准确区分赌博罪与开设赌场罪,对于正确认定犯罪行为和适用法律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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