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二手房和中介签了合同不想卖了该怎么办?

我之前和中介签了二手房售卖合同,但是现在因为一些特殊情况,不想卖了。我不太清楚这种情况下会面临什么后果,也不知道该采取什么措施来处理,想了解一下从法律角度该怎么应对这个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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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二手房和中介签了合同后不想卖了,有多种处理方式。 首先,可以尝试与中介协商一致解除合同。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要是能和中介友好协商,达成一致意见,那么就可以和平解除合同,避免后续麻烦。 要是协商不成,那就得看具体情况了。如果存在一些法定解除合同的情形,比如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等(《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规定: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等情形,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那么卖方可以单方解除合同。但如果不存在这些法定情形,卖方擅自不想卖了,就构成违约。 一旦卖方违约,买方有权利选择按照合同约定或者法律规定行使房屋买卖合同解除权,并要求卖方支付违约金、赔偿金;买方也可以不行使解除权,要求卖方继续履行该合同。依据是《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要是双方对于纠纷无法自行解决,二手房买卖中发生纠纷当事人可以先行私下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按照二手房买卖合同中的约定申请仲裁或提请民事诉讼;当事人应当履行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仲裁裁决、调解书,拒不履行的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执行。相关法律有《仲裁法》第二条规定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仲裁;《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规定当事人起诉到人民法院的民事纠纷,适宜调解的,先行调解,但当事人拒绝调解的除外 ;第二百四十四条规定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品。采取前款措施,人民法院应当作出裁定。 总之,不想卖了的情况比较复杂,要根据具体情况和法律规定来妥善处理,尽量降低损失和避免法律风险。 相关概念: 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违约金:是指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或者法律直接规定,一方当事人违约的,应向另一方支付的金钱。 赔偿金:是指当事人一方,因其违约行为给对方造成损失时,为了补偿违约金不足部分而支付给对方的一定数额的货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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