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二手房买卖登完记还可以不卖吗

最近在处理二手房买卖的事情,已经完成登记了。但现在因为一些特殊情况,我有点不想卖了。就想问问,这种情况下还能不能不卖啊?主要是想了解从法律层面来说,我要是不卖会面临什么样的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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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买卖登完记后是可以不卖的,不过需要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首先解释一下违约责任,简单来说,就是在合同签订后,一方没有按照合同里约定的内容去做,就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第五百七十八条规定,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在二手房买卖登记完成后,如果卖方决定不卖了,买房人有权要求卖房人在约定期限内履行买卖义务,也可以直接起诉至法院,要求卖房人及时履行房屋买卖合同。要是期限到了卖房人还是没有履行,买房人可以主张解除合同,卖房人要无条件退还所有购房款项,同时还要承担违约赔偿金。违约赔偿金的数额,要是合同里有明确规定,就按照规定来;要是没有规定,就可能要根据买房人的实际损失来评估确定。 不过,如果存在一些法定的特殊情形,比如卖方因为不可抗力,像自然灾害、政府征收等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且不可克服的原因无法履行合同,或者买方存在欺诈、胁迫等行为导致合同无效等情况,卖方依法解除合同,就不用承担违约责任。 总之,二手房买卖登记后不卖,要谨慎考虑清楚可能面临的法律后果。 相关概念: 违约责任:指合同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时,应承担的民事责任。 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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