帮信罪和诈骗罪应该如何区分?


帮信罪,全称为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简单来说,就是明知道别人在利用信息网络做违法犯罪的事,还为他们提供技术支持、广告推广或者支付结算等方面的帮助。而诈骗罪呢,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编造谎言、隐瞒真相这些手段,骗取数额比较大的公私财物 。 首先,从主观方面来看,二者虽然都要求是故意,但故意的内容有差别。诈骗罪要求行为人清楚地知道他人在实施电信网络诈骗犯罪,这是一种具体的故意,并且行为人是希望通过诈骗获取财物,是直接故意,而且诈骗行为人之间一般事先或事中会有意思联络、有通谋。帮信罪则要求行为人知道他人可能在实施信息网络犯罪就行,这是一种概括的故意,行为人心态除了希望,还有放任,而且帮信罪行为人一般没有通谋或者难以查清是否有通谋 。 其次,客观方面也不同。帮信罪的帮助行为限定在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支付结算等特定的帮助行为上。而诈骗罪的帮助行为范围更广,不仅包含帮信罪的那些特定行为,像提供场所、资金支持等一般性的帮助行为也包括在内 。 最后,二者侵犯的客体不一样。诈骗罪侵犯的是公私财产所有权,简单讲就是别人的财产权益被侵害了。帮信罪侵犯的是公共秩序,特别是在“一帮多”的情况下,侵害的范围很广,不仅是网络空间管理秩序,甚至可能涉及毒品、淫秽物品、洗钱、知识产权等多个不特定领域的秩序 。 相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规定,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 相关概念: 帮信罪: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的简称,指为他人利用信息网络犯罪提供帮助的犯罪行为。 诈骗罪: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公私财物的犯罪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