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如何区分购房定金与认购金?

我最近在看房子,售楼处说要交认购金或者定金,我不太懂这两者有啥区别。交了之后会不会有风险,要是最后不想买房了,这钱能不能退给我?我想了解下怎么区分购房定金和认购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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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购房金区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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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购房过程中,定金和认购金是两个不同的概念,正确区分它们对于购房者维护自身权益至关重要。 首先来看看定金。定金是在合同订立或履行之前支付的一定数额的金钱作为担保的担保方式。简单来说,就是购房者和开发商约定好,为了保证合同能顺利履行,购房者先给开发商一部分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规定,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也就是说,如果购房者交了定金后又不想买房了,那这笔定金开发商是可以不退的;但要是开发商违约不卖房了,就要双倍返还定金给购房者。 再说说认购金。认购金并不是一个法律上的概念,它通常是购房者表现出买房的诚意,向开发商支付的一笔款项。认购金更像是一种预付款性质的费用。在购房者不想买房时,认购金一般是可以退还的。因为认购金不具有定金的担保性质,它只是双方达成初步意向的一个表示。不过,具体能否退还以及退还的条件,要根据双方签订的认购协议来确定。如果协议中明确约定了认购金在某些情况下不予退还,那么就要按照协议执行。 区分购房定金和认购金,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从性质上看,定金是一种担保方式,具有惩罚性;而认购金是预付款性质。从法律后果来看,定金违约有明确的罚则,认购金的退还主要依据协议约定。从交付的方式和金额来看,定金的交付往往有严格的规定,金额也有一定限制,一般不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而认购金的交付相对灵活,金额也没有明确的法律限制。 购房者在购房过程中,一定要仔细阅读相关协议,明确所交款项的性质,避免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如果遇到问题,也可以咨询专业的法律人士,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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