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权和商标权之间如何区别?


专利权和商标权都属于知识产权的范畴,但它们存在着明显的区别。 首先是定义不同。专利权是指发明创造人或其权利受让人对特定的发明创造在一定期限内依法享有的独占实施权。简单来说,就是如果有人发明了新的产品、方法或者对已有产品、方法进行改进等,就可以申请专利,在一定时间内别人不能随便使用这个发明。商标权则是商标所有人对其商标所享有的独占的、排他的权利。就像我们看到某个品牌的标志,这个标志经过注册成为商标后,别人就不能再用一样的或者很相似的标志来做同类的商品或服务。 其次是保护对象不同。专利权的保护对象是发明创造,包括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发明是指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实用新型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外观设计是指对产品的整体或者局部的形状、图案或者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而商标权的保护对象是经过国家商标管理机关核准注册的商标。 再者是权利取得方式不同。专利权需要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申请,经过一系列严格的审查程序,包括初步审查和实质审查等,符合条件才能获得。商标权一般是通过向国家商标局申请注册,经商标局审查核准后获得。不过,在某些情况下,未注册的驰名商标也能获得一定程度的保护。 然后是权利的保护期限不同。发明专利权的期限为二十年,实用新型专利权的期限为十年,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期限为十五年,均自申请日起计算。商标权的有效期为十年,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计算,但是期满可以续展,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也是十年,并且可以无限制地重复续展。 最后是权利的使用方式不同。专利权人可以自己实施专利技术,也可以将专利许可给他人实施,收取许可费用,还可以将专利转让给他人。商标权人可以在核定使用的商品或服务上使用注册商标,也可以通过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 相关法律依据方面,《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对专利权的取得、保护期限、权利内容等方面做了详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对商标权的取得、使用、保护等方面进行了规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