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区别非法行医罪与医疗事故罪?
我最近听说了非法行医罪和医疗事故罪这两个罪名,但不太清楚它们之间的区别。我想知道,在实际情况中,怎样判断一个行为是构成非法行医罪还是医疗事故罪呢?这两者的界限到底在哪里?希望能得到专业的解答。
展开


在我国的法律体系中,非法行医罪与医疗事故罪是两个不同的罪名,它们在多个方面存在明显区别。 首先,两者的主体不同。非法行医罪的主体是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这里的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简单来说就是没有合法的行医资质,比如没有通过相关考试获得医师资格证书,或者有证但未经注册取得执业证书等情况。而医疗事故罪的主体是医务人员,这些人是经过考核和卫生行政机关批准或承认,取得相应资格的各级各类卫生技术人员,像医院里的医生、护士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六条规定了非法行医罪,第三百三十五条规定了医疗事故罪,从法条中可以看出对主体要求的不同。 其次,主观方面有差异。非法行医罪的行为人主观上通常是故意,也就是明知自己没有行医资格,却为了谋取利益或者其他目的而进行行医活动。而医疗事故罪的行为人主观上是过失,他们并不是故意要造成患者的损害,而是因为在医疗过程中疏忽大意或者过于自信,违反了医疗护理等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范,从而导致了事故的发生。 再者,客观行为也不一样。非法行医罪主要表现为非法从事医疗活动,不管其医疗行为是否造成了实际的损害后果,只要是非法行医的行为存在,就可能构成此罪。而医疗事故罪必须是在合法的医疗活动中,因为违反规章制度和诊疗护理常规,发生了重大医疗事故,给患者造成了严重损害,才构成犯罪。这里的严重损害一般指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 最后,两者的社会危害程度和处罚也有所不同。非法行医罪由于其主体的非法性,往往对医疗管理秩序和患者的生命健康安全造成更大的潜在威胁,所以处罚相对较重。而医疗事故罪是在合法医疗活动中出现的过失犯罪,处罚相对较轻。 总之,准确区分非法行医罪与医疗事故罪,对于正确定罪量刑,维护医疗秩序和保障患者权益都具有重要意义。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