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民法典中共同财产在离婚后该如何分配?

我和另一半准备离婚了,我们有不少共同财产,像房子、存款这些。但我不太清楚在民法典的规定下,这些共同财产离婚后是怎么分配的。想了解一下分配的原则、方法,以及有没有特殊情况,希望能提前做好准备。
展开 view-more
  • #共同财产分配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民法典中,对于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后的分配有明确规定。首先,我们来明确一下什么是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比如工资、奖金、生产经营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等。 关于分配的原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这意味着,夫妻双方可以先自己商量如何分配共同财产。如果能达成一致意见,那么就按照双方商量好的结果来分。比如,双方可以约定房子归一方所有,另一方获得相应的补偿;或者存款按照一定的比例进行分割。 如果双方无法达成协议,就需要由法院来判决。法院在判决时,会考虑照顾子女的利益。如果有子女需要抚养,可能会适当多分给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一些财产,以保障子女的生活和成长。同时,也会照顾女方的权益,这是基于在婚姻生活中,女方可能在家庭付出等方面有更多的投入。此外,对于无过错方,法院也会给予适当的照顾。例如,如果一方存在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过错行为,那么在财产分配时,无过错方可以要求多分财产。 在具体的分配方法上,常见的有实物分割、变价分割和作价补偿。实物分割就是将财产直接进行分割,比如家具等可以直接分开使用的物品。变价分割是将财产出售,然后分割所得的价款。作价补偿则是一方取得财产的所有权,同时给予另一方相应的金钱补偿。比如,夫妻共有的一套房子,一方想要房子的所有权,那么就需要按照房子的市场价值,给予另一方一半的补偿款。 此外,还有一些特殊情况需要注意。如果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总之,在处理夫妻共同财产分配问题时,要遵循法律规定,保护自己和对方的合法权益。

avatar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suggest-qr
mobile-suggestion
qr why
mobile-cta-laywer cta-laywer
免费法律咨询 3423名律师在线 3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联系立即拨打立即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