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婚姻的财产怎么分配?

我和爱人准备离婚,但是在财产分配上有分歧。我们有一套婚后买的房子,还有一些存款和股票。我不知道这些财产在法律上是怎么分配的,想了解下具体的分配规则和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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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婚姻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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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婚姻财产分配主要分为两种情况,即夫妻双方协商分配和法院判决分配。 首先,如果夫妻双方能够就财产分配达成一致意见,那么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也就是说,夫妻双方可以自行协商如何分配共同财产,只要双方自愿且不违反法律规定,这种协商结果是受法律保护的。比如,夫妻双方可以约定房子归一方所有,另一方获得相应的补偿,或者存款和股票按照一定比例分割等。 其次,如果夫妻双方无法协商一致,就需要由法院来判决。对于夫妻共同财产的认定,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而对于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法院在判决时,会遵循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例如,如果一方在婚姻中有过错,如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等,法院可能会适当少分财产给过错方;如果有子女需要抚养,法院会考虑保障子女的生活和教育需求,在财产分配上给予抚养子女一方适当的倾斜。 此外,在一些特殊情况下,如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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