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行业公私合营如何分配利润?
我家里有涉及全行业公私合营时期的企业股份,一直不太清楚当时全行业公私合营是按照什么规则来分配利润的。现在想弄明白这里面的利润分配情况,以便了解家族相关权益,所以想问问全行业公私合营是怎么分配利润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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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行业公私合营是中国在社会主义改造时期,对资本主义工商业进行改造的一种高级形式。在全行业公私合营阶段,利润分配方式与之前有所不同。 在全行业公私合营之前,主要实行“四马分肥”的利润分配方式。“四马分肥”是指企业的利润按国家所得税、企业公积金、工人福利费、资方红利四个方面进行分配。国家所得税是国家依据企业的盈利情况征收的税款,这部分资金用于国家的建设和发展等公共事务;企业公积金是企业留存用于自身扩大再生产、设备更新等方面的资金;工人福利费主要用于改善工人的生活条件和福利待遇;资方红利则是资本家从企业利润中获得的收益。这种分配方式在一定程度上兼顾了国家、企业、工人和资本家的利益。 全行业公私合营之后,实行定息制度。根据《关于资本主义工商业改造问题的决议》等相关规定,国家按资本家的股金发给股息,一般是年息五厘,即年息5%。定息从1956年起支付,原定7年,后来又延长3年,到1966年9月停止支付。定息制度使得资本家的剥削被限制在固定的利息上,企业的生产资料由国家统一调配使用,企业基本上成为社会主义性质的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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