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一年多离婚财产怎么分配?


在我国,结婚一年多离婚时财产分配需要依据相关法律规定,按照一定原则和方法进行处理。首先我们要明确夫妻共同财产和个人财产的概念。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而一方的婚前财产、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等则属于个人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除外)以及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而根据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一方的婚前财产,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等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对于结婚一年多离婚时财产分配,首先要区分清楚哪些是夫妻共同财产,哪些是个人财产。个人财产一般归个人所有,不参与分配。而对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例如,如果在这一年多的婚姻期间,双方共同购买了房产,并且是用夫妻共同财产支付的房款,那么这套房产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分配时,双方可以先协商,比如一方想要房子,就给予另一方相应的经济补偿。如果协商不成,法院会综合考虑各种因素来判决,像双方对房产的贡献大小等。又比如,夫妻婚后有共同的存款,这也属于共同财产,通常会平均分配,但如果一方在婚姻中有过错,比如存在家暴、出轨等行为,法院可能会适当照顾无过错方,让无过错方多分一些财产。 另外,如果夫妻双方在婚前或者婚后有关于财产分配的书面约定,那么在离婚时就按照约定来处理财产。比如双方约定婚后各自的收入归各自所有,那么在离婚时就各自拿走自己的财产。总之,结婚一年多离婚财产分配要遵循法律规定,结合实际情况来合理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