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彩礼该如何分割?


在讨论离婚时彩礼如何分割之前,我们需要先明确彩礼的定义。彩礼,通常是指在缔结婚姻过程中,男方按照当地习俗给予女方一定数量的财物。它本质上是一种附条件的赠与行为,这个条件就是双方结婚并共同生活。 关于彩礼分割的法律规定,主要依据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该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首先,对于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情况,这种情况下,彩礼的赠与条件并未达成,因为没有完成结婚这一法定程序。所以,按照法律规定,给付彩礼的一方有权要求返还彩礼。例如,男女双方订婚时男方给了女方彩礼,但后来因为各种原因没有办理结婚登记,男方就可以要求女方返还彩礼。 其次,如果双方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虽然在法律上已经是夫妻关系,但实际上并没有真正共同生活在一起,没有形成实质意义上的婚姻生活。这种情况下,给付彩礼的目的没有完全实现,所以在离婚时,给付彩礼的一方也可以请求返还彩礼。比如,有些夫妻因为工作等原因,办理结婚登记后并没有在一起共同生活,之后决定离婚,此时男方可以要求女方返还彩礼。 最后,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情况。这里的生活困难是指依靠个人财产和离婚时分得的财产无法维持当地基本生活水平。如果因为给付彩礼导致给付方生活陷入困境,在离婚时,给付方同样可以要求返还彩礼。比如,男方为了给女方彩礼,背负了大量债务,导致家庭生活陷入贫困,这种情况下,在离婚时男方可以主张女方返还彩礼。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不符合上述三种情形,一般情况下,彩礼是不予返还的。比如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后共同生活了一段时间,之后因为感情不和离婚,这种情况下,彩礼通常就不用返还。另外,在实际的司法实践中,法院还会综合考虑双方共同生活的时间长短、彩礼的数额、是否生育子女、过错程度等因素,来确定是否返还以及返还的具体数额。所以,离婚时彩礼的分割需要根据具体情况,结合法律规定来确定。





